展现司法新作为 秀出亮眼“成绩单”——盘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重点领域2022年工作成效
时间的脚步永不停歇,奋斗的征程永远向前,回望2022年,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情,总有一个闪光点让你铭记,总有一束光穿透心墙。
这一年,省司法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今天,让我们一起对全省司法行政重点领域2022年取得的工作成效进行盘点,一起记录这份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追光时刻。盘点成效
新提升
聚焦筑牢政治忠诚着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要坚持领导同志带头学、厅机关率先学,学深一层、先学一步,以‘关键少数’带头形成有力示范作用,进一步团结带领全系统干警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去年10月26日,省司法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会议决议原文进行了专题学习,就全系统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省司法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读原文、悟原理,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通读”学习,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全系统开展宣讲,结合实际提出工作举措。组织厅机关以支部为单位,连续一周开展“八小时外”集体学习,厅机关干部平均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两遍以上。
新局面
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家里老人去世,子女继承房产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怎么办?以前要去好几个部门排队咨询,现在社区就能搞明白。”针对“培塑一批专业人才,夯实基层法治队伍根基”,大连市在我省率先建起“法治超市”,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解决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也培育壮大了社区(村)“法律明白人”队伍。这要得益于去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大动作”——组织省市两级同步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聚焦民生领域和社会治理领域热点焦点问题,采取“十个一批”举措,强力推进156个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533个具体举措落地落实,群众法治获得感得到新提升。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省级层面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出台深入推进法治环境建设若干措施,提出七个方面30项任务。以评促建、以考问效,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优化提升。
新能量
“互联网+”信息化建设
助推服务便民利民
去年,省司法厅采取信息化手段消除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堵点难点,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科技信息支撑。
居住在日本的陈先生根据“大连智慧云公证”微信办证小程序的办证流程和操作方法在线申请了委托公证服务,陈先生在总领事馆工作人员及公证员“远程见证”下进行电子签名,完成委托其亲属代为在国内办理继承相关事宜的委托公证,全过程云上留存,整个远程视频公证仅仅用时15分钟。全省加速推进“放管服”改革,919个“高频刚需”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全省建立联通省、市、县、乡共1488 个点位的远程视频调解系统,为乡镇(街道)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省司法厅设计开发的全国首个评理说事线上智能化服务平台“慧评理”运行良好,群众注册数16万余人,访问量75万余次,线上开展评理说事3万余件。
新台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
辽宁样本
因为家里养虾池和蔬菜大棚旁的道路年久失修影响出行,营口市站前区东兴街道光明村村民谷先生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如今,一条平整的新水泥路已经修好。走路不沾泥,雨天运菜也方便了。”让谷先生心里乐开花儿的我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已经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省司法厅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依托14个市级人民调解中心,整合各类非诉讼纠纷化解资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效能有效发挥;全面提升“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水平,从评理说事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入手,推广阜蒙县“张彪调解工作模式”,利用县域法律服务团队有效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广建立“多员合一”机制,让调解员、辅警等基层治理力量同时担任评理说事员,解决基层治理合力不足的问题;配齐配强社区(村)法律顾问,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使开门说事、便民答事、评理调事等方式更具生命力,发挥积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回望来路,我们感慨万千,眺望前路,我们信心满满。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的首战之年。新征程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开创新局面,目标已经明确,征途已经开启。
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使命任务,统筹推进法治辽宁建设;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扎实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丨省司法厅组织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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